据《太阳报》报道,福登的妈妈在此前酒后在夜总会与一名男性产生争执,被警察带回。
 
  去年9月9日,44岁的克莱尔-罗兰兹在被驱赶出夜总会后,被赶到现场的警察铐上了手铐。
 
  罗兰兹在法官面前表示自己是喝醉了,扰乱治安,她当时喝了很多龙舌兰酒和伏特加。法庭审理称,她的“派对游戏”是弹掉一名男子的帽子,诱发现场哄闹,保镖选择将他驱赶。
 
  在法庭上播放的这段52秒的视频显示,罗兰兹与被叫到现场的警察产生严重的口角争执。
 
  罗兰兹说:“接着说,我做了什么?你只有拿出使我服从的证据,不然就闭嘴。”
 
  但警察告诉这名女子“停下来”,并表示说“她要和我们待一分钟”。
 
  罗兰兹接着说:“我们要离开了,因为我们做的事情无错之有”,而警察说:“我们必须交流一下,在那里等一下。”
 
  另一名警官再次告诉罗兰兹,他们“需要对话”,但罗兰兹再度拒绝并喝了一大口饮料。
 
  在兰迪德诺地方法院的听证会上,首席检察官斯蒂芬-甘宁说,她“口齿不清,目光呆滞”。
 
  她曾言语攻击警察,随身携带的录像显示,在她被戴上手铐并被捕之前,她对警察大喊“滚蛋”。
 
  在接受警方采访时,罗兰兹承认:“我好像是踢了警察一脚。我当时的做法的确是不对的。”
 
  她还告诉警察,她喝醉的时候“如同一只牲畜”。
 
  她说:“我偶尔喝酒,但当我烂醉的时候,我就像一只动物。”
 
  罗兰兹告诉法庭,他们的方案是“开个玩笑”,“放松一下”。她表示当时她正在喝伏特加和龙舌兰酒,然后他们一起前往汤因的桑尼酒吧。
 
  晚上10点关门后,他们去了楼上的宾利俱乐部。
 
  罗兰兹说:“我的朋友们和几个小伙子进行简单的对话。我不存在恶意,我喝醉了,玩得很开心。”
 
  法庭听说她是被门卫要求离开的,门卫指控她侵犯他人。
 
  “这怕不是搞笑。”
 
  在向地方法官播放的一段30秒的闭路电视片段中,罗兰兹把一位男子头上的棒球帽撞掉了,然后把它从地上捡起来,挥舞着手臂想把它戴回去。”
 
  她的律师西蒙-马丁问她:“你在做什么?”
 
  她回答说:“我只是喝醉了。想要调侃一下。我也曾对别的男生这般。这只是找点乐趣,真的。”
 
  马丁问道:“你并不是试图伤害对方吗?”
 
  她回答说:“没有。”马丁先生说,闭路电视显示她走过舞池,捡起了帽子。
 
  她说:“我只是想将帽子给他戴上。”
 
  马丁说,那位男子一低头,帽子又掉到了地板上,没有身体接触。
 
  罗兰兹说:“我当时喝醉了。只是逗趣,一点玩笑。我真的感到震惊,我会因为撞掉别人的帽子而进警察局。这是我在派对上喜欢玩的把戏,把别人的帽子敲掉再戴上。”
 
  她补充说:“我没有试图伤害对方,你可以从视频中看到。这只是一个玩笑,被夸大其词了。”
 
  马丁在结案致辞中说:“这段视频说明了一切。是的,她敲掉了他的帽子,帽子掉到了地上。这不是刑事犯罪。这不是一个拳打脚踢的案子。”
 
  地方法官主席邓肯-坎贝尔表示,控方未能证明侵犯。
 
  他补充说:“很明显,当时你喝醉了,四处游荡,玩得很开心。控方必须排除合理质疑证明你是故意使用武力的。”
 
  “很明显,那位男士没有出席,你的做法也不是对方允许的。因此,我们判你无罪。”
 
  她被排除了殴打罪,但因醉酒扰乱治安被罚款100英镑,外加85英镑的诉讼费和40英镑的附加费,被要求在90天内付款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