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一轮限薪政策即将出台后,《足球日报》对限薪政策发表评论,认为在制定工资上限的同时,也应保证工资下限。
理论上讲,这个标准其实是合理的,因为日韩球员的工资一直不高,人均国民收入明显高于中国,尤其是过去很长一段时间,中国足球运动员的收入和能力严重不匹配,高薪低能其实是中国足球运动员非常合适的形容词。
即便如此减薪,球员的工资也达到了税后200万元,但优秀球员也有奖金加成。即使奖金限额缩小了三分之一,优秀球员仍然可以获得100万到200万的奖金,所以最高工资球员的收入实际上可以达到税后300万到400万元。顶级球员的收入仍然可以达到一些大城市非私营单位平均公司的20到30倍左右,既不高也不低。
降薪可以,但我希望中国足协能采取更多的方法来保护球员的利益。为此,《足球日报》建议如下:
一是严格控制拖欠工资。建议一年后全面收紧准入审查。拖欠工资必须零容忍。拖欠工资的俱乐部是什么职业俱乐部?拖欠工资的联赛是什么职业联赛?
其次,由于足协调控,工资限制应根据国民收入和工资水平的增长及时调整。
第三,由于工资有限,也应引入中国职业足球音乐部门的最低工资标准,考虑到职业球员的职业生活只有10到15年,建议职业联赛非年轻球员的最低工资不低于20万元,当然,可以设定一些条件,如年轻球员在21岁或23岁前可以适当降低标准。
一个健康的联赛需要为俱乐部创造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(比如更多的商业权限),严格保护球员的利益。